众所期待的金融监管“超级监管机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
中国官方8日宣布,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今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
机构性质:
会议明确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机构性质,即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其规格上类似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分析见下)。
人员构成:
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分管副总理马凯兼任,议事协调机构标准配置。
目前新华社通稿尚未披露委员会组成架构和成员名单,预计不久国务院将以发文的形式正式公告。人员构成可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架构;即理论上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还将包括若干名副主任和成员。
主任:分管金融副总理
副主任名单应当包括国务院分管副秘书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成员则应当包括"一行三会一局"、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公安部等与金融相关部委副部级官员。
人事调整进入观察期
从现在到明年"两会"将是重大人事调整的窗口期,未来谁将成为金融体系的最高负责人?谁将是下一任央行行长?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如何强化?悬而未决的"三会"架构是否要做进一步调整?随着人事调整逐步到位,答案将会逐步揭晓。
关于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层面类似的议事协调机构较多,按照中国机构编制网和国务院官网披露的情况,委员会下设独立办公设且办公室为正部级机构的有三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这三家机构特点明显,即由国务院一位或多位副总理分管,其办公室作为正部级机构,拥有相对独立的机构,比如从公开信息看,扶贫办甚至下辖七个司局级和若干直属事业单位。
这三家机构设置参考意义并不大,因为金稳委不会拥有独立的办公室,按照之前央行披露的信息,未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设在人民银行。如此一来,金稳委可参照对象更像是2003年设立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2010年设立的国务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以2017年4月国办发〔2017〕31号调整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看--
主任:马凯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勇国务委员;杨焕宁安全监管总局局长(2017年7月因违纪被立案审查,现任局长为王玉普);孟扬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员:涵盖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计委、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37家部委和直属机构、国家局等。每家机关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同时,不单独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设在安监总局,主任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兼任,并配备副主任若干名。
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露面”,到如今正式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定下了哪些大事?
8日发布的消息明确定调,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马凯担任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
马凯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金融系统要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有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金融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明确了五方面主要职责: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是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
三是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
四是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
五是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强调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闭幕后,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17日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其中提出,中国人民银行要“履行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10月中旬,周小川曾公开表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未来将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
一是影子银行。中国监管机构已于两年前开始着手应对这一问题,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许多影子银行业务已回归银行部门,被纳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二是资产管理行业。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监管机构针对同一资产管理行为可能有不同的监管规定,因此理顺和精简对资管行业的监管。
三是互联网金融。目前中国许多科技公司开始提供金融产品,有些公司取得了牌照,但有些没有任何牌照却仍然提供信贷和支付服务、出售保险产品,这可能会带来竞争问题和金融稳定风险。
四是金融控股公司。 一些大型私人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牌照,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而我们对这些跨部门交易尚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
随着国务院金稳会的正式落地,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分久必合”的猜想暂时告一段落。只不过,这一“超级监管机构”并非简单的将“一行三会”合并,而是成立了一个行政层级高于“一行三会”的特设机构。
中投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此前称,这一机构设立的原则,应是建立自上而下的联合监管问责机制,解决当前“一行三会”之间金融规则打架、对金融机构和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金融监管存在真空等问题,督促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对“一行三会”有责任追究权等,切实提升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周小川在上述文章中也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
周小川认为,中央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机构和力量,统筹系统性风险防控与重要金融机构监管,对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产品,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建立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框架,强化综合监管。统筹政策力度和节奏,防止叠加共振。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要统筹协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一盘棋,监管无死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指导,制定统一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监管有效监督,纠偏问责。地方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维护属地金融稳定,不得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严格监管持牌机构和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活动要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一手抓金融机构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法违规套利,一手抓非法集资、乱办交易场所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稳妥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监管权力和责任要统筹协调。建立层层负责的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制度。
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会后,我国撤销了人民银行省级分行以保证金融调控权集中在中央,并在1998年设立保监会代替央行分管保险事宜。
2002年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到此,“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正式确立。
不过,到了2007年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成立“超级监管机构”的讨论又热了起来,即成立一个由央行、财政部、发改委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6部门组成的“3+3”协调监管框架,但在当年的会议中并没有得到确认。
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恰逢市场流动性过剩,会议旨在抑制资本脱实向虚,对金融监管的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司其职,完善分类监管制度。
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分业监管暴露出了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受到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互联网新技术等新趋势的冲击,分业监管的机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发展现状。
直到今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最终明确成立国务院金稳会,“分久必合”大局终定。
来源:国是直通车、中国新闻网、第一财经、金羊毛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