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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治理App乱象:2020年1月31日前须完成备案

教育部最新印发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各单位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不仅中小学生因此受益,高等院校内管理服务类教育app泛滥问题也将有法可依。教育部还印发《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清理工作。治理行动的对象为高等院校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方案》指出,要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的统筹协调;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工作;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决策机制;推进教育移动应用的整合共享;提高教育移动应用的网络安全保障。
 

  教育App须备案,且“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现在,不少家长和学生的手机里普遍都装了十几个教育学习类的App,从家校联系到学科辅导,功能五花八门。但一些家长多次反映,有的教育App被植入了大量广告甚至含色情、暴力内容的链接,诱导孩子点击,还有的教育App貌似和学校有“说不清的关系”,不仅强制学生绑定,还总是要求家长和学生完成和学业无关的调研……

教育部此次发布的《办法》规定,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对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办法》要求,应按照要求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提供者备案,并配合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备案审核工作。提供者备案实行“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对于教育App使用者(即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办法》指出,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并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使用者备案。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均应进行使用者备案。

“《办法》既考虑了对监管的迫切需求,也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国性的统一管理规范,让企业、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老师等都有法可依。”上海市电化教育馆馆长张治说。

  

加强监督,是政策组合拳中的“又一记新拳”

其实,针对教育App的乱象,从去年起,教育部和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措施。此次《办法》发布,堪称是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中的又一记新拳!

去年底,教育部印发通知,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并强调要开展全面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报告当地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查处。

今年9月,国家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文件出台,明确教育App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同月,上海市教委牵头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意见和加强学校作业管理措施,明确“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

“过去,这类教育App在应用商店开发和上架,都是企业和平台之间的商业行为,缺少教育部门的监管。”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端鸿指出,此次备案措施的制定,将填补此前监管领域存在的“真空”地带。

《办法》指出,教育部将建立完善与网信、电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助机制,共同指导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落实监督责任,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并推动将提供者备案作为教育移动应用上架应用商店的重要条件。

“通过备案形成全国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了省与省之间数据信息共享,再用大数据监测、查处App是否违规,就能真正实现有效监管。”张端鸿说。

《办法》还指出,如果教育App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要求且整改不及时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教育系统通报,并撤销涉事教育移动应用备案。涉事单位六个月内不得再提交备案申请。

张治认为,此次全国范围的备案管理更严谨、规范,覆盖了所有教育类App,对于促进全国教育信息化、减轻学生线上作业负担是一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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